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纵有疾风起》:中年群像里的奋斗叙事新注脚******
作者:何天平
人到中年,生活就一定是安安稳稳、功成名就吗?近日,热播中的电视剧《纵有疾风起》给出了否定答案。该剧讲述了男主唐尘(靳东 饰)在遭遇未婚妻烁冰(宋佳 饰)“背叛”、公司破产等一系列变故后,组建“草根”创业团队,人到中年东山再起,并最终取得事业爱情双丰收的故事。电视剧开篇讲述了意气风发的男主人公唐尘因“背叛”而破产,无奈遣散了职工,开启了一无所有、负债累累的人生。看到这里,很多观众十分不理解烁冰的行为,唐尘何尝不是?他伤心难过、借酒浇愁、一蹶不振……就在这时,既是曾经多年同窗又是知心朋友的沙舟伸出了援助之手,不断鼓励让唐尘重燃斗志,决定东山再起。
人到中年,东山再起,谈何容易?更何况商场如战场,资金、团队、场地等都成为摆在唐尘面前的大难题。面对难题,唐尘只能顶着巨大压力迎难而上。在唐尘的软磨硬泡下,沙舟为儿子攒下的学费成为了他们的资金,这样情比金坚的友情让人动容;笔触犀利的记者沙舟、口才卓绝却总胆小犯怂的律师祝燃、深谙游戏规则的“狗仔”侯志、朝气蓬勃的落魄富家女白鹦陆续被唐尘收入麾下。剧情展开,靳东饰演的唐尘带领着四位不同专业出身的伙伴披荆斩棘、各显神通,拿下一个又一个项目。
纵观剧情,电视剧《纵有疾风起》在讲述男主创业历程的同时,同时还包裹并探讨着爱情、婚姻、亲情等亲密关系的相处之道。当律师祝燃与唐尘推心置腹探讨各自的婚姻、爱情问题时,祝燃的一番话对唐尘犹如“当头一棒”,醍醐灌顶般地让唐尘醒悟,原来他从对烁冰曾经的忽略中回过神来,这一刻他渐渐明白相互尊重、相互理解这种抽象词语的真正意义。其实,除了唐尘与烁冰的感情问题,剧中沙舟和祝燃各自的婚姻也反映了现实很多夫妻的问题,侯志和白鹦则表征着一种年轻人之间的爱情,侯志和父亲之间拧巴的亲情亦然,电视剧《纵有疾风起》对多重亲密关系进行了深入描摹,颇能让观众有所共鸣、与之共情,进而让该剧展现出了强烈的正向意义。
此外,剧中有很多充满浓郁轻喜剧色彩的情节桥段,这些情节时常能逗笑观众,也会在笑过之后发现眼角含泪,带给了观众很多惊喜。比如男主创业初期团队成员各显神通剧情像极了“西游队伍”升级打怪,而团队姓氏之间的相似点也让观众会心一笑。剧中诸如此类的笑点不胜枚举,这些诙谐的笔法让整部剧在紧张严肃,甚至危机重重的公关事件里显示出了幽默的力量,带来快乐、释放感极强的观剧体验。简言之,《纵有疾风起》在轻喜剧的外衣包裹下,显示出了力图传达给观众人生要有无所畏惧之勇气的精神内核。
电视剧《纵有疾风起》在剧情上体现了较强的冲突感,剧情跌宕起伏、悬念重重,展现了商场如战场的紧张激烈。当然,轻喜剧色彩带给观众诙谐轻松的观剧体验,在轻松的作品氛围中向观众传递出“纵有疾风起,人生不言弃”的勇气和力量,用颇具真实感的剧情诉说着人到中年的人生,没有标准答案,只有人生不言弃的拼搏精神。
(作者系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影视艺术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