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正在喂食红嘴鸥。 于晶 摄小朋友正在观赏红嘴鸥。 于晶 摄小朋友正在喂食红嘴鸥。 于晶 摄小朋友正在喂食红嘴鸥。 于晶 摄初冬到来,“老朋友”红嘴鸥再赴“银川之约” 。于晶 摄市民正在观赏红嘴鸥。 于晶 摄
11月21日,成群的红嘴鸥盘旋在宁夏银川海宝公园内的北塔湖面上,时而悠闲游弋、时而停栖觅食、时而追逐嬉戏……初冬到来,“老朋友”红嘴鸥再赴“银川之约”。据悉,红嘴鸥每年深秋时节从西伯利亚来到银川,大约盘桓一月左右,再飞往云南过冬。
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及生育数量限制****** 中新社成都1月30日电 (记者 王鹏)记者30日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近期印发。《办法》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同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 四川省卫健委称,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在此背景下,《办法》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共十六条。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此外,《办法》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