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中国风】国潮风起,吹向世界******
中新网北京10月6日电题:【十年中国风】国潮风起,吹向世界
记者 袁秀月
2022年2月7日,北京冬奥会高山滑雪男子滑降项目比赛现场,法国选手马蒂厄·贝莱的头盔吸引许多观众的目光。
这是一顶极具中国风格的滑雪头盔,上面汇集了大熊猫、锦鲤、龙、长城等中国元素。
资料图:法国选手马蒂厄·贝莱的中国风头盔马蒂厄·贝莱说,这是他特意为北京冬奥会设计的头盔。他特别解释,虽然今年是虎年,但龙是中国的象征,所以放了龙的图案。由此引来中国网友评价——“太懂了”。
从北京冬奥会到国际时装周,从日常消费到文化娱乐,十年来,伴随着国潮崛起、华流出海,懂得品味中国文化的人越来越多。
十年来,中国人也借由国潮,转变与自我对话的视角。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
好莱坞大片《2012》中有这样一个桥段,世界末日来临,中国制造的诺亚方舟成为拯救人类的最后希望。电影公映时,这一中国元素曾引发热议。
很长时间以来,“Made in China”是中国在世界上认知度最高的标签之一。但说起中国品牌,推崇的人却不多。即便在中国,很多人也默认“进口的”才是大牌,“洋品牌”才值得信赖。
这种情形在近年来得到改变。国潮悄然兴起,并迅速成为一种风尚,赢得90后、00后的青睐。2018年,中国运动品牌李宁携中国元素鞋服亮相纽约时装周,故宫推出文创口红,老干妈、大白兔等一批老字号集体创新,中国潮流强势出海。
故宫博物院文化创意馆认证微信公众号截图。有数据显示,从2011年到2021年,国潮相关搜索热度上涨528%。从2016年到2021年,中国品牌搜索热度占品牌总热度比例从45%提升至75%,为海外品牌的三倍。
如今,国潮正进入“3.0时代”,不再局限于特定品牌,而是成为一种消费和文化概念。在国货崛起之外,更意味着文化与科技的全面复兴。
从“一墩难求”到中国潮玩受热捧,再到手机、汽车、家电等创新产品受到国际市场认可,有评论指出,这是“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的升级。
资料图:6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玉林东路上演了一场国潮汉服巡游活动。 中新社发 余轩 摄从“中国元素”到“中国文化”
“为什么LOGO大的衣服在浙江卖得不太好,还不如欧洲,我本来听说中国人很爱LOGO。”多年前,曾有国外服饰品牌高层如此发问。
十年来,中国消费市场快速发展,“世界工厂”亦成为“全球市场”。奢侈品品牌涌向中国,将中国元素融入产品设计,然而却常因运用不当被中国消费者吐槽。
加上中国元素就能体现中国文化吗?什么才能代表中国文化?这些问题同样萦绕在中国文化行业从业者的心头。
十年来,关于国潮文化的探索一步步展开——《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哪吒之魔童降世》《白蛇:缘起》等国产动漫用“国风”挖掘中国故事;《国家宝藏》《唐宫夜宴》《只此青绿》等节目用新手段激活传统文化魅力;《人世间》《甄嬛传》《琅琊榜》等国产影视以“华流”圈粉无数;《这!就是街舞》《我们的歌》《声入人心》等国产综艺以原创引领潮流……
《唐宫夜宴》节目截图穿汉服过端午中秋,看国潮风文艺作品,传统文化正成为中国年轻人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在助推传统文化复兴的同时,也赋予其更多新的时代内涵。在潮流之外,年轻人更期待看到的是中国文化独特的审美趣味和精神内涵,而非中国元素的简单堆砌。
有观察家指出,国潮就是一场传统文化的“再发现”与“再流行”。
资料图:2月4日晚,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在北京国家体育场举行。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从“追逐潮流”到“开创潮流”
每次奥运会开幕式后,都会迎来世界各地观众的点评,北京冬奥会也不例外。而在众多声音中,一种观点认为,没有功夫、杂技,北京冬奥会开幕式“太不中国了”。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看似“不够中国”的开幕式,以更加自信的方式展现出中国的传统文化美与数字科技美,在历史沉淀外更贴近时代脉搏,赢得国际社会的一片好评。
事实上,不只北京冬奥会,国潮的兴起,正在逐渐打破种种关于中国的刻板印象。功夫、旗袍、茉莉花……渐渐被中国网文、中国游戏和音乐、中国美妆服饰等新的文化元素所替代。
资料图:游客在“打卡”拍照。周孙榆 摄与之同理的,还有中国故事的讲述。近些年来,好莱坞式的中国故事往往难以取得中国观众的认可。在价值观之外,陈词滥调的“套路”正使其失去吸引力。
谁来定义国潮?新一代中国年轻人,渴望用自己的视角,讲述中国人的故事,对中国审美再定义。
从仰视世界到更自信地平视世界,从追逐潮流到做潮流的开创者。国潮出海,背后是国人心态的变化,也是文化自信的提升。
何以中国?又当如何阐释中国?新一代年轻人如今已经接过这一命题。从这一角度而言,国潮出海,或许只是一个开端。(完)
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