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险而行,决战绕阳河
今年入汛以来,辽宁全省迎来了多轮强降雨天气,盘锦市的降雨量也比往年偏多7成,绕阳河盘锦段更是出现了有水文记录以来的最大洪水。
8月1日,绕阳河左岸曙四联段一处堤坝出现严重透水导致溃口,宽度一度扩展到51.7米。奔流的河水迅速倒灌,盘锦市紧急启动了防汛一级预警。
当地居民还记得,被洪水侵蚀过的沥青路面成片掀起,有的路段已经塌落,洪水几乎没过农户房子的屋顶。
危难之时,一场惊心动魄的溃口封堵战打响。
狭窄的堤坝上,硬实力与新科技集结:推土机、挖掘机、自卸车等重型工程救援装备有序作业,倾倒石料并推平压实;全站仪、多波束无人侦测船、测流无人机组成“海陆空”组合,对溃口口门宽度、溃口水位高程、溃口附近堤坝变形情况、河底冲刷数据进行动态监控。
“以多波束无人侦测船为例,它就像三维彩超一样,能清晰地看到水下的溃口情况,绘制溃口处水下情况图,为专家组制定封堵方案提供第一手准确动态数据。”参加盘锦绕阳河溃口封堵的中国安能集团安全总监王永平介绍。
20米、13米、6米……在千万网友的关注下,经过不分昼夜的连续作业,溃口距离一点点缩小。终于在6日,被洪水冲开100多个小时的河堤完全合龙,溃口南北两侧的抢修人员握手相遇,摇旗欢呼。
辽宁盘锦绕阳河堤坝溃口封堵现场。 中国安能集团 供图装备更新,十年大不同
争分夺秒救人,全力以赴抢险。在工程救援领域,场场都是大仗、硬仗。
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地震……在触目惊心的自然灾害面前,人类显得特别渺小。后续的自然灾害工程救援过程中,也常常伴随着通信中断、滑坡、泥石流挡路,巨石挡道等各种复杂情况。
天灾无情,但中国救援队伍却从未向大自然的力量低头。持续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和关键装备研发力度,提高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只是为了让救援的速度快一些、再快一些。
2008年汶川地震,救援队伍使用短波电台传出震中消息,这种电台需要专人操作,远距离通信还得架设地面天线;如今,救援队伍用上了天通卫星电话,小巧方便,全天候待机,随时向指挥所报告最新动态。
准确收集掌握险情信息是科学指挥决策的关键。以前,救援队伍依赖纸质地图进行灾情侦测;如今,有了“天地水”三位一体侦测设备,前方第一时间对灾区进行三维数字建模,利用通信装备回传到后方指挥所,实时指挥。
从人工装填沙袋,到砂石自动装袋机;从冒着生命危险驾驶装备开辟生命通道,到无人遥控挖掘机;从笨重的工程作业机械,到多功能、轻便化的应急救援装备……科技抢险利器的广泛应用,让救援队伍如虎添翼。
“研制这些装备,既是为了不断提升抢险救援能力,完成以往不可能处置的险情,也能够对人力进行补充,完成以往需要花费更多人力、时间才能完成的救援工作,更好提升抢险救援质效。”中国安能集团总工程师张利荣说。
救援现场。 中国安能集团 供图科技赋能,救援提质效
2021年7月,河南省新乡市中北部遭受大暴雨、特大暴雨。洪水没过了庄稼和低矮的房屋,上千名群众被困在屋顶等处等待救援。怎样才能把他们快速安全地转移出来?
八方而来的救援队伍中,被誉为“救援航母”的动力舟桥位列其中。传统搜救过程里,一艘冲锋舟只能坐5-6人,如果水里有各种杂物,还经常会被搅进螺旋桨里。
由河中舟及岸边舟组装拼接而成的动力舟桥,则可快速架设成各种形式的浮式结构,能够适应3.5米/秒的流速,抵抗较大流速的水流冲击。最多可运载500人或70吨级重型装备和车辆,集浮桥、渡运于一体,有效解决了涉水抢险难题。
风雨中架起“生命之舟”。经过近4个小时的持续救援,动力舟桥分7个批次,将1400余名被困群众全部成功转移。
暴雨袭城,城市中大量积水形成内涝同样会对生产生活产生巨大影响。大功率排水抢险车,便适用于城市道路、公路隧道、无电源地区排水及消防应急供水防洪抢险。
垂直式大功率排水抢险车排水扬程高度可达22米,相当于能把水喷到7层居民楼房的高度;“吸水能力”最为强悍的5000型大功率排水抢险车一小时能排5000方积水,可以迅速用于城市内涝积水清理。
风雨之中,危难之处,总有一抹橙色的光,向险而行、不辱使命。以愈发先进的科技装备,以大幅提升的救援效率,以源远流长的团结精神,中国人打造出独一无二的中国救援速度。(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