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年梁平味 | “梁娃”闹新春,2023年货节将于1月10日启幕!******
扫荡特色年货
“梁娃”T台走秀
薅羊毛抢消费券
品预制饕餮盛宴
全家人的快乐都能在这里收获
现在就来查收2023年货节攻略吧
预告来啦
1月10日
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
梁娃IP形象发布会
“爱尚重庆迎新消费”2023年货节
暨川渝味预制菜海鲜爆款大赛
即将热闹启幕
本次活动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重庆条条是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农业科学院-禾茂公司(巴味渝珍平台)、重庆市餐饮协会联合承办。
“中国年·梁平味”重庆·梁平2023年货节
本次年货节举办时间为
1月10日-20日
主场设在
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展览馆
展销现场除了展示
张鸭子、奇爽、上口佳、渝美滋
等品牌预制年货
更有来自主城片区、渝东北片区
渝东南片区、渝西片区等区域的
地方特色年货
一并与消费者见面
更推出了“年货节满减消费券”
“高铁票等价大礼包”
“年货幸运抽抽抽””
“畅游景区活动”
等限时优惠活动
市民朋友们可在活动期间
前往“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展览馆”
享购极具巴渝特色的预制菜精品年货
“梁娃”IP形象发布会
梁平不仅三农资源禀赋深厚
“梁平竹帘、梁平木版年画、梁山灯戏、梁平癞子锣鼓、梁平抬儿调”
五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源远流长
结合“五大非遗”、“五子登科”
孕育而生的“梁娃”
将在本次发布会上惊艳亮相
让大众一睹
“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推荐官的真容
一场别开生面的“官宣”等你来围观
“梁平竹帘、梁平木版年画、梁山灯戏、梁平癞子锣鼓、梁平抬儿调”五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除官宣“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
全新IP形象外
还有“梁娃”T台走秀、抖音直播首秀、文创展示等环节
全方位展示
“梁娃”IP的文化底蕴
及实际应用场景
发布会之后
活动现场的
品牌互动区
伴手礼抽奖区
“梁娃”合影区
也将长期保留
广大市民朋友和游客
可随时前往
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展览馆
深度了解梁平的预制菜产业发展
品尝便捷美味的预制料理
品读历史悠久的非遗文化
更能与妙趣横生的“梁娃”合影
还可抽取“梁娃”豪华文创大礼包!
“川渝味海鲜预制菜”颁奖仪式
1月9日
由市餐饮协会
和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产业研究院
共同举办的
“川渝味预制海鲜爆款评选大赛”
将盛大召开
此次活动
将从多位粤菜名厨、川渝名厨的料理中
选出10款
色泽自然、口味纯正、且能转为预制菜的
海鲜类菜品
本次发布会上
10款菜品也将通过
“川渝味海鲜预制菜选评大赛”颁奖仪式
与“梁娃”一起与大家见面
中国西部预制菜之都体验馆。区文旅委供图(资料图)
同时
现场设置了
“川渝味海鲜预制菜”品鉴专区
嘉宾和直播间观众
能第一时间体验到
色香味俱全的预制饕餮盛宴!
各种新奇体验
就等你一一去解锁!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