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谓“客服”的电话指导下,当天下午4时左右,罗先生向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49400元。这时对方告知他的信用卡遭到冻结,需要再次转账44900元才可以办理“降低信用卡利率”业务。于是罗先生当晚7时左右又向对方指定的另一银行账户转账,两次共转账94300元人民币。
在转完两次账后,对方此前承诺的“转账全额退还”却迟迟不兑现 ,罗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赶忙报警。
接到报警后,贵港站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进行止付操作。通过研判资金走向,民警发现受害人部分被诈骗资金相继进入轩某的两个银行账户中,迅速将上述涉案账户冻结。
近日,南宁铁路警方将42202元返还给罗先生,而另一部分涉案资金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警方提醒
冒充金融平台客服要求转账到所谓“安全账户”,是诈骗分子的惯用骗术,市民朋友要提高警惕、多加防范。另外,凡是接到(自称)客服人员的电话,要慎重辨别,以各种理由要求提供银行账户、余额、密码等个人信息的,都是诈骗。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覃锦华 通讯员 王超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