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社区民众连线举行京剧艺术展演交流******
中新社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李雪峰)两岸京剧艺术展演暨第二十届“椿树杯”颁奖典礼2月1日晚在北京西城区和台湾高雄举办。两岸戏剧名家、获奖票友等200余人参加活动。
展演主题为“‘椿’华秋实二十载,京台携手谱新篇”,分为“百年风华,传承经典”“恪守初心,继往开来”“不负韶华,共谱新篇”三部分。展演在京剧传统选段《定军山》中拉开序幕,《贵妃醉酒》《沙家浜》等经典剧目依次上演,青少年原创作品《霸王印象》等让人耳目一新。来自高雄的票友们准备了《野猪林大雪飘》、歌仔戏《定情》等节目,或诙谐幽默,或婉转婀娜,让观众领略了戏曲文化的魅力。
北京市西城区副区长陈朝晖在致辞中表示,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自2003年以来,北京市西城区“椿树杯”社区京剧票友大赛已成功举办二十届,成为西城区打造“京剧艺术发祥地”和京台基层交流活动的重要文化品牌。未来还将不断深化京台两地各领域交流合作、融合发展。
高雄市民意代表陈丽娜在台湾活动现场致辞表示,两岸民众对京剧都不陌生,并由此产生了文化共鸣。希望两岸民众多多走动与交流。
北京市西城区椿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亚然受访透露,此次展演活动受到海峡两岸票友的热情参与。在海选环节收到的百余件视频作品中,不乏来自台湾票友的精品之作。
“高雄的民众太热情、太亲切了。”72岁的大陆票友尹树昌曾到台湾访问演出,他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回忆道,当时晚上找不到回酒店的路,陌生的台湾乡亲骑自行车一直把他送上出租车才回家。参加演出时,台湾民众也表现出对戏曲的极大热情。“两岸文化同根同源,与台湾乡亲交流起来都很坦诚、亲切,希望未来能有机会多多走动。”他说。(完)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